根据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章程》相关规定,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开展推免生选拔接收工作,本着“全面考查、综合评价、择优选拔”的原则,对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申请我所的考生进行复试。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-2022年11月4日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将情况反馈到研招办。
附件: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拟录取名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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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研招办
2022年10月24日